客服电话:400-875-0266

继续教育导航
  • 济南
  • 青岛
  • 淄博
  • 枣庄
  • 东营
  • 烟台
  • 潍坊
  • 济宁
  • 泰安
  • 威海
  • 日照
  • 临沂
  • 德州
  • 聊城
  • 滨州
  • 菏泽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课程中心 >> 详细介绍
  • 姓名:王敏
  • 单位: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职称:教授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讲解》
    • 课程类别:行政事业
    • 发布时间:2021-04-17
    • 全部时长:01:26:10
    课件质量评价:
    讲师授课评价: 19人评价
  • 课件介绍: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管理体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的管理条例。
    2021年2月1日,李克强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本课程通过详细分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定义、资产的基础管理、资产监督等事项,方便广大学员对《条例》有一个更加深刻地理解。

课件标题 时长 发布时间 试听(不计时)
国有资产管理条例1 01:26:10 2021-04-25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