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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
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6-02-25
  • 浏览次数:7452 次

聊财会〔2016〕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各企业,中央及省驻聊企业: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聊城市境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应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学习时间

2016年12月31日前。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我市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市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四、组织实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原则。市财政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县(市、区)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

全市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必须登录“聊城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liaocheng.chinarx.com.cn/),凭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录系统,从当地财政部门确定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中选择一家进行学习。

中央驻聊企业、省属和市属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方大中型企业、市级(含)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经向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自行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

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应于本年度末,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五、其他要求

(一)各级会计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工作,加大继续教育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准确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数据导入全省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

(二)2016年度省财政厅不再确定网络继续教育定点服务单位,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自行确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在选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时,各县(市、区)要坚持合法规范、有效可控的原则,严格遵守《会计法》、《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确定后,及时在聊城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www.lckjks.com/)和“聊城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网页等媒体进行公告。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当年免费,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承担;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登录“聊城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予以补学,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四)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不断提高我市会计人员队伍素质。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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